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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招募報名方式
壹、對象資格:歡迎年滿18歲以上、具備愛心與耐心、身心健康的民眾加入志工行列。希望您樂於服務他人,願意主動關懷病人及家屬,具良好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,能以溫暖與同理心陪伴有需要的人,共同營造友善與支持的照護環境。
貳、招募時間:視院內服務需求,每年上、下半年各辦理一場志工招募,實際招募時間依各年度公告為準。
參、報名方式:
1.親洽本院:『第一醫療大樓1樓-服務台』或『第二醫療大樓2樓-社工室』
2.電話洽詢:06-3553111轉分機2206
3.報名網址及 QR code:
https://forms.gle/VnhAurM1dHjHqavNA
上述三項方式擇一登記報名後,等候電話通知招募說明會時間。
肆、入隊需知及教育訓練說明:
1. 目前皆採線上系統進行排班上線、請假及教育訓練作業,需可學習並配合相關規範及操作方式。
2.參加招募說明會及進行面談,入隊前需完成職前教育訓練(含環境認識)。
3.需完成4個月見習,並依規定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衛生保健特殊教育訓練。
伍、服務規定:
1.於見習期間完成志工基礎訓練與衛生保健特殊教育訓練。
2.一週能穩定服務3-4小時且能持續兩年以上。
3.每年至少出勤100小時(依組別、班別有所差異)並遵守相關服務規則。
4.每年需進行二次服務評核,通過評核者,得予續任服務。未通過者,輔導3個月後複評。
陸、重大違規事項:
一、服務期間因故離隊者:
(一)無故缺席達六次(含)以上且未請假者,三個月內不予復聘。
(二)請假超過兩個月者(傷病因素請假可延長至四個月)。
(三)新進志工正式入隊後未依規定取得志願服務記錄冊者。
二、不適任解聘者:志工於服務期間有下列情形者,經隊長及志工業務負責人會談及輔導後 仍未改善,予以解聘離隊。
(一)未依照本院正式志工服務規範及其他重大過失。
(二)言行不當、服務態度不佳。
(三)被發現或經人檢舉有推銷行為,並查證屬實者。
(四)收受病患給予之金錢,或向院內員工、志工或病人借貸金錢。
(五)未依規定刷卡上、下線者。
(六)無故缺席達六次(含)以上且未請假。
(七)年度服務時數未達限制者,經輔導3個月後情節仍未改善者(傷病因素不在其列)
更新日期:2026/05/14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