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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宣導
(一)器官捐贈同意書-「今日器官捐贈的決定,正是明日對親人的庇蔭」?
國內捐贈器官的人數,遠不如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人數,據統計,目前國內約有8000人在等待器官移植,以改善病情和生命品質,然而捐贈器官的人數,每年卻只有200人左右,與歐美及其他各國的捐贈率相比相差甚遠。捐贈來源有限,只有少數人可以幸運獲得器官捐贈而活命,使得每年都有許多人在等待中抱憾而去,有鑒於此,衛福部在103年9月修訂法令,將器官分配之相對因素加入「待移植者之配偶或三親等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」,使器官捐贈者之待移植親屬之排序可因而大幅往前,具有優先分配權。希望藉此鼓勵民眾勇於簽署同意書,因為未來如有符合捐贈的機緣,醫師及家屬才能把握延續器官良能的機會,再造生命價值。
讓我們一起加入器官捐贈註記,把握救人一命的機會,也將這份珍貴的禮物留給所愛的親屬。
(二)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-「為我們所愛的人守護最後一份幸福」
?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注意事項
1.簽署人的基本條件是必須年滿二十歲以上並具行為能力。
2.以正楷於簽署人欄位親筆簽名並正確填寫意願書所有內容,其中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出生年月日」、「電話」、「地址」等資料務必正確。
3.一般情況下,意願書僅需填寫「意願人」、「見證人一」、「見證人二」與「簽署日期」等欄位即可。
4.意願書之副本或影本由簽署人自行保留,無需寄回。意願書寄出前務必檢查資料有無錯誤,以避免因資料錯誤或書寫潦草無法辨識,導致退件處理。
5.填妥後再將正本寄到原索取之醫院或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辦理健保IC卡註記登錄手續。
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註記健保卡步驟
1.若簽署人意願明確但因不識字或是其他因素而無法簽字,可以蓋手印代替,但務必要有兩位年滿20歲且信任的親屬擔任見證人。
2.簽署意願書,最重要的便是簽署人本身的自由意志,因此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喔!若養護機構中有意識不清或昏迷、植物人等均不可由家屬代為填寫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!
3.意願書填寫完畢後,可委由醫院社會工作室轉交或直接寄送至台灣安寧照顧協會。
4.台灣安寧照顧協會人員收到意願書後,若檢查無誤即將資料登入衛生署網路資料庫,若發現問題則原件退回意願簽署人。
5.若無成功註記,請洽詢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免費諮詢專線0800-220-927
(三)宣導活動剪影:
(四)簽署管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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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院服務台及社工室皆可提供諮詢、同意書和收送件:諮詢聯繫窗口:06-3553111分機22082. 器官捐贈線上簽署3. 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 附件檔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