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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鑑定
本院身心障礙鑑定流程
申請身心障礙鑑定相關注意事項
一、鑑定表請至戶籍地區公所領取,需備:
1.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照三張
2.國民身分證正、背面影本(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)
3.印章
4.原身心障礙手冊(若無則免附)
★若委託他人代為領取,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、印章
★請備妥上述資料至戶籍地區公所填寫「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」,並索取「身心障礙鑑定表」,再前往鑑定醫院辦理後續鑑定事宜。
二、本院業務承辦窗口
黃采婕社工師 06-3553111轉2210
★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